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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下半年达州市人民警察招考报名须知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2019-9-18]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2019年9月18日-9月24日18:00,报名网址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达州市公安局负责具体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19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报考信息表》,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照片。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19年9月18日至9月25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因考生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考生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查,市公安局对照片进行人工抽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2019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中提供的咨询电话向相关单位咨询。
请考生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本公告和所报考职位的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审慎填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9年9月18日至9月26日18:00期间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80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缴费。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9月25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达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达州市达川区南外华蜀南路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楼市人事考试中心)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www.dzrsks.com.cn)上公布。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11月4日-11月8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

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9日至10日进行。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①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②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③“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我市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我市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考生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11月11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交达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达州市公安局大楼806办公室)初审。达州市公安局汇总后于11月12日前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的加分情况清单报送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心理素质测试
所有考生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暂定于2019年11月9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心理素质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5.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19年12月中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查询。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9年12月下旬在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www.dzrsks.com.cn)上公布。
笔试折合成绩计算方法:
人民警察职位中的综合管理类、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折合成绩计算方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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